第104章 偷心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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踏月回过头,看到男人,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了一眼,突然还想起来有正事问:“哎?姓东方的,你知道在A市有多少人?”

男人坐在柔软的大床上,正用一块干净的毛巾擦拭湿濡的黑发,看了一眼踏月,随口答道:“应该有不少吧。”

踏月懊恼,意识到自己没有问道重点上,于是再一次问道:“你弟弟叫什么?”

男人好奇地审视她:“怎么想起问这个?”

踏月是个急躁的性子,不断的催促着男人:“快说!快说!”

“东方煜。”

踏月心里已经有了几分肯定,但为了确认真实性,她又问道:“是哪个Yu?”

男人的唇角中带着一丝凉色:“你今天怎么对我弟弟感兴趣了?”

踏月举手保证:“我发誓,不会和你抢弟弟。”

根据她对男人的了解,他是个弟控,控得要命!

不但钱包里有弟弟的照片,就连部队的休息室里,弟弟从小到大的照片都被他贴在了墙上。

在新兵蛋子的眼睛里,他们首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严厉教官,正是因为这种严厉,他手底下的兵,没有一个不成材的。

可在踏月眼里,男人就是一个家庭观念很重的好男人,和训练新兵有着天壤之别。时而透着不正经,幽默成熟。

给弟弟打电话的时候,也故意说些惹他炸毛的玩笑话,结果就被弟弟无情的挂断,她都听到好几次了。

男人被踏月的举动,逗弄的噗哧一笑,话刚出口,眼神似乎黯淡了一下:“煜烁的煜,左边一个火,右边是日立。我们家犯火字辈,爷爷就给我们兄弟姐妹加了个火字旁。”

踏月听的目瞪口呆,事情不但狗血,并且,现在好像已经到了不受控制了地步。

可根据书瑶说,东方煜才刚成年,那么这个推断还能不能成立?

踏月的眼里闪过一丝狡黠,为了防止男人起疑心,故意拐了弯,问道:“你和你弟弟差不了几岁吧?”

果然,男人“嗯”了一声:“差六岁。”

六岁?那他弟弟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了,和书瑶口中的刚刚成年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
会不会她们两个想的不是一个人?

就在这时,书瑶紧急的扣了两下踏月,一边红着脸,一边用莹白的指尖敲击键盘。

【书瑶】:老大,不在了吗?

【踏月】:在!在!

【书瑶】:老大,我是不是有点小心眼了?我不想这种患得患失的感觉老在我心头上萦绕。

【踏月】:不是你小心眼,因为你太在乎他了,所以心里才没安全感。书瑶,我教你一个办法。

【书瑶】:是什么?

踏月在电脑这边已经笑的花枝乱颤,这说不定以后还是亲戚了呢,不敢现在认不认识,怎么也给他们两个下一个套。

下了线,雾书瑶依旧愁眉苦脸,脑袋里回想着踏月教的办法,最后得出一个结论。

摊上这么一个编辑,也是醉醉哒。

可自从和东方煜相识以来,他就没透露过自己的身家背景,好像是一团迷雾,雾书瑶摸不清方向,不知道该往哪条路上奔走。

但凡,她要是问他,你家里人不担心你吗?你都出来这么长时间了,你谈恋爱,不需要和家里报备一下吗?你家到底住在哪呀?

他就会以各种借口岔开,而雾书瑶的脑袋又反应的慢了一些,往往就被他这么糊弄过去了。

她不禁托起两腮,淡淡的蹙眉,无奈的叹了一口气……

以前是他没有安全感,现在他们两个倒是成了本末倒置了。

可是,他们在一起,真的能走长远吗?

突然,雾书瑶敏感的竖起耳朵,听到自家的大门,似乎有钥匙开门的声音。

睫毛颤动了一下,她一屁股弹跳起来,几步跑到客厅,东方煜这时候已经在玄关处将磨砂牛皮鞋脱了下来。

他手里拎着一兜子的热带水果,看到雾书瑶站在他对面,戏谑地挑起眉梢:“原来你这么想我啊,都站在客厅门口迎接了。”

雾书瑶神色一囧,面颊上飞升起两团可疑的红晕,狡辩道:“才没有呢,我是看看家里有没有进来贼。”

她转身刚要走,东方煜就从后面搂着她纤细的腰肢,轻声耳语,一字一句道:“偷、心、贼。”

雾书瑶身上开始变得燥热,脸蛋更是红的发烫……

因为,他伸出舌尖,在她敏感的耳垂上咬了一口。

雾书瑶刚要制止住他的行为,却没想到,他及时的松开了手臂。

得以解放,雾书瑶转过身体,用一双大眼睛瞪着他,无言的控诉。

可想而知,根本没有威摄力。

倒是东方煜,用修长干净的手指,刮了一下她秀巧的鼻尖,眉飞色舞的提示道:“不要这样看着我,我想象力很好的,我会想象我们在一起滚床单,我如果弄疼了你,你就是这么控诉的瞪着我,好可爱。”

“不要再说了!”雾书瑶捂着耳朵,抗议的大叫一声。

他的想象力好,她的想象力如果不好,还能去写小说?

不过听他这么描述,那些画面一直在脑海里形成一幅幅yin色的景象。

她心中一阵儿激荡,闭上眼睛,浓密的睫毛在她白皙的脸蛋留下一排青色的阴影:“你坏蛋!”

然而,东方煜却伸出手臂,用温暖的手心,摩擦她的脸颊,漂亮的黑眸里出现如水的温柔:“我刚才去见一个朋友,男的,和我是发小。他遇到一点困难,找我帮忙,我们从小就是穿着一条裤子长大的,他遇到了难事,我说什么都要去一趟。”

他看出来她内心的不安,所以,才故意强调是个男性。

而他也了解,阿空和她是见过面的,假如透露出来半点信息,事情早晚会败露。

雾书瑶渐渐地睁开眼睛,被猜中了心事,刚消退下去的红意又升腾了起来。

东方煜去厨房把买来的水果洗好了,端到客厅的茶几桌上,各种形状和颜色的水果都有。

刚才有临时情况,就算有烤肉的香味钻入鼻腔,雾书瑶也吃的食不知味。

看到盘子里的水果,雾书瑶双眼放出光彩,捡了一个火龙果放在鼻端上嗅了嗅,笑眸弯成了月亮:“都是我喜欢吃的!”

东方煜一笑,用那双深邃的眸子盯着她:“最喜欢吃那种水果?”

“木瓜。”

他的笑容温暖而迷人,利落的将一个木瓜削好,切成块状,在盘子的一隅出码放好。

雾书瑶高兴的叉起一块木瓜,刚递到唇边,又恹恹的放下。

见此,东方煜问道:“怎么了?”

她摇头:“还是不吃了。”

他目光瞟到她的胸部,扯扯唇角,最后开怀大笑起来:“没事,我宁愿你胸大无脑。”

雾书瑶的脸色赫然羞赧起来,吐血三升,在他手臂上捶了两下:“你怎么这么不正经啊?!”

他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:“所以我才叫小不正经的。”

“……”雾书瑶。

他在一旁削着水果,她在他身边一直回想着踏月刚才教的办法,忽而,噗哧一声乐了。

东方煜抬起眼睛,眉眼间全是笑意,询问道:“想什么呢,这么可笑?”

雾书瑶捏了捏唇角,正襟危坐,同时严肃了神色:“我问你一个问题。”

他点头:“嗯,说吧。”

雾书瑶盯着他的眼睛,很认真的问道:“如果,我是说如果………”她刻意的强调了一下:“我和你妈妈同时掉进河里,你会救谁?”

说真的,这种问题,东方煜以前没有遇到过。

不过是军区大院里的男孩子们都长大了以后,身边总是围绕着一个妙龄女郎,她们为了证实自己心中的安全感,就让男朋友回答这种白痴问题。

果然没有两天,家里的最高女权主义者,就是军区大院男孩子们的母亲,立即勒令自己的儿子和这种小贱货分手。

你想啊,这还没进家门呢,就想取代婆婆的位置,霸占她们儿子在自己心中的地位,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!

真要是哪天进了家门,这帮小贱货们还能消停了?不折腾的乌烟瘴气额不算完。

如果碰上那种爱的不是死心塌地的还好说,一旦在她们儿子的心里,女朋友比老娘还重要,老娘们就觉得开始惴惴不安了,想方设法的棒打一对鸳鸯。

凭什么我儿子的心里,你比我还重要啊?

网上有句话咋说的来着?

为什么从古到今婆媳总是不和?

原因有三:一是婆婆花五年时间教会儿子如何穿裤子,可媳妇却用不了五秒钟就能叫儿子把裤子脱了。

原因二:婆婆用ru房哺育了儿子的生命,可媳妇用没奶的ru房欺骗了儿子一生.

原因三:儿子累了一天,妈妈会看着儿子入睡,可媳妇晚上还罚儿子做俯卧撑。

自从和君妃分手之后,在国外的那几年,东方煜也曾设想过这种场景。

——————我不爱你了,我们分手吧。

这是试探型的,看看他会不会为此而紧张,立刻跪下双膝痛哭流涕,求女方不要离开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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