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章 没准是近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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雾书瑶掏出了自己的工资卡,犹豫再三,问着卖家:“能刷人民币吗?”

店家今天第一次开张,还是两笔订单,自然喜笑颜开:“可以,可以。”

雾书瑶咬咬牙,将工资卡递了过去:“好,我买两……”

然而,话音未落,东方煜再次打断了她的话语,微微一笑:“老板,刷五颗。”

听到这话,雾书瑶差点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。

五颗?要这么多干什么?

这么大手笔,难道还要送什么朋友吗?

看出来她蛋疼的疑虑,东方煜从钱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,唇边勾着邪恶的浅笑:“我们俩一人一颗,剩下的三颗,留给我们的孩子用。”

“……”雾书瑶惊讶的张大嘴巴,反应过来后,瞬间泪奔了。

所以说,她以后是要生三个吗?

那要选择顺产还是剖腹产?

他想的好长远,就连有几个小孩都计划好了吗?

雾书瑶这边还特别有感慨的惆怅着呢,就听见东方煜的声音带着认真:“老板,这两个摆件帮我打磨一个瑶字,另一个打破煜字。这三颗分别打磨仟、仪、傲。”

“……”雾书瑶眼角抽搐。

看来他不但连生几个小孩都策划好了,就连名字都准备齐全了,甚至是男是女都很有讲究的。

由于五个珊瑚原件需要打破一段时间,店家纯手工雕刻,所以今天是不可能完成的。

其实路易斯港有很多海外华侨,开的店也和国内大致相同,不过雾书瑶却在一家小饭店前面,闻到了一股来自家乡的味道。

这种味道是独一无二的,在他们老家,只有小姨会做这道菜。

每当小姨买来了食材,雾书瑶都搬个小板凳,坐在灶台边上帮着小姨打下手。

她已经好久没吃过小姨亲手做的饭菜了,雾书瑶很想进这家店尝尝手艺。

吸了吸鼻子,她抬头望着东方煜,眨眼一笑:“中午不回酒店了,走,我请你吃饭。”

“好。”

两个人一起进了饭店,店家是一个大约年近古稀的老人,似乎看到是国内的同胞,更加露出慈祥的微笑,是一位很和蔼的奶奶。

“快来年轻人,这里坐,这里凉快。”

雾书瑶心里不自觉的一暖,甜甜的用家乡话叫了一声:“阿婆,您这里是不是有醉排骨?我在门口都闻到味儿啦。”

“囡囡鼻子真灵!”店家哈哈一笑,也用家乡话和雾书瑶交谈:“我刚煮好的醉排骨,阿婆现在就给你端上来。”

“嗯,谢谢阿婆,我还要两碗沙茶面、琵琶虾,荔枝肉和鸭血汤。”

“好嘞!”

点完了餐,雾书瑶看着东方煜,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:“对不起,都是我喜欢吃的,所以也帮你叫了一份。你要是不喜欢的话,你在叫阿婆点你喜欢吃的。”

东方煜双眼立即笑成了一对弯弯的月牙:“你点的这些菜,都是小时候我奶奶经常给我做的,我知道这里面分别加了一样东西,没吃过的是闻不出来的。”

“怎么会?”雾书瑶瞪大眼睛,有点不相信。

刚开始,她还以为他为了迎合自己的口味,所以才说谎的。

等雾书瑶仔细观察他脸上的表情后,才发现他不是说谎。

雾书瑶很了解,虽然她点的这么菜里,都是家常的,可只要吃过那里面的一种味道,就会知道,和普通的家常菜又有很大的区别。

还有他的后半句话也证明了,说的不是假的。

但雾书瑶清楚的记得,小姨说过,知道这几种菜的做法,明明已经很少人晓得了。

阿婆很快就将雾书瑶刚才点的几道菜端了上来,她夹了一块醉排骨放进嘴里,果然是和记忆中所差无几。

然后,阿婆又和东方煜寒暄了几句,一直忍不住夸赞雾书瑶找了一个好青年。

雾书瑶汗颜,阿婆,他其实是一位骚年啦。

阿婆走了后,东方煜扣住雾书瑶的手,深情对视上她的眼睛:“你真该为了你找了一天好伴侣感到骄傲。”

雾书瑶抽了抽唇角,没有理会他发神经的吹捧自己,反而有一个疑问萦绕在心头。

“你说知道这几道菜里加了一样东西,是什么?”

东方煜给她碗里夹了一块琵琶虾,不假思索的回答道:“那一样东西就是二十毫克青梅酒。现在的人很少烧出过去的那种老味道了,因为现在的调料多,用法也不一样,不过味道大致相同,只有放入青梅酒,才能让肉质更加的入味。现在手工酿制青梅酒的人的很少,一是原料不那么好采集,二是酿法繁琐,大饭店往往就用别的酒代替青梅酒去腥,就算用的是青梅酒,也不如自家酿制浓郁清香。没吃过的自然分别不出来这其中的奥妙。至于具体要怎么做出老一辈的正宗的淮扬菜,怎么掌握好火候,我也不太清楚。”

雾书瑶听的瞠目结舌,她就知道小姨说要加入青梅酒才会好吃,没想到他分析出来这么多头头道道。

刚好这时,阿婆端出来一小坛的青梅酒,雾书瑶敬了一杯阿婆,又敬了一杯东方煜,醉意的红晕染上白瓷一般的香腮。

“干杯————我们往上数三代,没准都是一家人呢!”

“……”东方煜黑线。

往上数三代,他可不想和她成为一家人,那不都成近亲了吗?

至于他为什么会知道青梅酒,那是因为小时候奶奶经常烧这几道菜,和北方菜不同,淮扬菜带着鲜甜。

而他竟然出奇的喜欢。

东方煜记得奶奶还在世的时候,他也问过,为什么会这么好吃?

奶奶摸摸他的头,不免唏嘘一声:“和一个故人学的。”

所以,在雾书瑶说出没准他们还是一家人的时候,东方煜并没有多考虑什么。

而雾书瑶喝了两杯的青梅酒后,就开始醉意大发了,对着他呵呵的傻笑着,像个花痴似得。

东方煜见识过她这一面,如果不是她那天在清水酒吧买醉,也露出这样的神态,想必他们至今还是永不相交的陌生人。

缘分,有时候真的是说不清,也道不明。

东方煜和阿婆要了几个一次性餐盒,把所有的菜都打包上,背起雾书瑶,和阿婆说了一声再见,要离开餐馆。

关键的是,在人家这里耍酒疯,不是影响阿婆的生意吗?

见此,阿婆急忙拦下他们,又送了一些青梅酒,说帮他们叫一辆出租车。

东方煜连忙谢绝了阿婆的好意,礼貌的弯起唇角:“不用了,阿婆,毛里求斯总共不大点的地方,围着跑一圈几个小时都跑完了,就不用麻烦出租车了。”

直到睡到了第二天早上,天边泛起了鱼肚白,雾书瑶才幽幽的转醒。

青梅酒的好处就是,脑袋没有宿醉的疼痛,并且当事人清楚的记得前一天发生了什么事。

雾书瑶再一扯住自己的被角,目光向下一看,果然,内衣裤都换了一套新的。

一瞬间,她的脸蛋又开始冒热气了,像一锅煮沸的开水,咕嘟咕嘟往外冒泡。

等东方煜睡醒的时候,就看到床脚上坐着一位“不明物体”,把自己包裹的像个粽子,毛里求斯这么高的温度,“不明物体”竟然穿着连体睡衣。

东方煜哭笑不得,不用再多看,他就知道是谁。

上前戳了一下“不明物体”的脸颊,他戏谑的笑了:“干嘛把自己裹成蚕宝宝?”

雾书瑶咬咬唇,抬头看了他一眼:“是不是你帮我换……换的内衣?”

东方煜轻哼一声:“嗯。”

“以后……”雾书瑶的脸色更红了,红的发烫,吱吱唔唔了半天,总算把话说利索了:“以后这种事情,还是我……我自己做吧。”

东方煜觉得她这副样子好可爱,俯身在她耳边暧昧的低语,存心要逗她:“你都醉的不省人事的样子了,告诉我,你怎么换?”

“那……那我就不换……啊……”

话还没说完,雾书瑶吓得惊叫一声,被东方煜按在了地板上,本来酒店的床榻就不高,只铺了一层柔软的床垫,所以这么一弄,雾书瑶没有经历过身体砸在地板上的疼痛。

倒是东方煜,又耍无赖的压在了人家身上。

“都彼此看过了,也摸过了,更进入过了,你怎么还这么害羞?”东方煜手指成梳,插入她柔软的发丝中,轻声低喃,说着一些暗示性的语言:“可是瑶瑶,你知不知道?你越是这么害羞,我越是想要你,在这地板上,将你狠狠地揉碎。”

雾书瑶身体如过了电一样酥麻,伴随而来是一股热流滑过下面,让她感觉到既恼怒又羞愤。

用着一双水晶晶的大眼睛瞪着他,她命令式的开口道:“小小年纪,不许再胡说!”

“好,那我胡囗。”

还没等雾书瑶理解是什么意思,某人就将她的“蚕宝宝”衣服扒了,重新演绎了一下被一口吃下的过程。

事后,雾书瑶含着眼泪,在心里控诉: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借着任何一个理由将她吃干抹净,连渣渣都不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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